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公路養護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22年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運輸局,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運營單位,省公路事務中心、省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省交通運輸廳交通建設造價管理站,各相關單位:
現將《湖南省公路養護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22年版)》(以下簡稱為《標準文件》)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標準文件》適用范圍
《標準文件》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各等級公路和橋梁、隧道養護工程項目,其他公路項目可參照執行。在具體項目招標過程中,招標人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編制項目招標文件,與《標準文件》配套使用,但不得違反國家、交通運輸部及省廳有關規定。
《標準文件》中的養護工程是指在一段時間內集中實施并按照項目進行管理的公路養護作業,不包括應急養護和日常養護工作。
二、《標準文件》引用要求
招標人根據《標準文件》編制項目招標文件時,須不加修改地引用“投標人須知”正文、“評標辦法”正文、“通用合同條款”及“公路工程專用合同條款”。《標準文件》補充的湖南省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招投標有關規定的文字內容用黑體字表示,招標時應遵照執行。
三、可補充、細化的內容范圍
(一)投標人須知及評標辦法
招標人可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和“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補充、細化內容,但補充、細化的內容不得與“投標人須知”正文和“評標辦法”正文內容相抵觸。
(二)合同條款
招標人在編制“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時,可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對“通用合同條款”及“公路工程專用合同條款”進行補充、細化。補充和細化的內容不得與“通用合同條款”及“公路工程專用合同條款”強制性規定相抵觸,“通用合同條款”明確“專用合同條款”可作出不同約定以及“公路工程專用合同條款”明確“項目專用合同條款”可作出不同約定的除外。同時,補充、細化或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
四、解釋修改規定
《標準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標準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請各使用單位或個人及時向省廳反饋關于《標準文件》的修改意見和建議,由省廳作出解釋或修改,該解釋和修改與《標準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湖南省公路養護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