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發展改革委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的通知》(發改法規〔2023〕27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7方面舉措,系統推動招投標交易擔保制度改革,著力降低招投標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體合法權益,對于進一步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助力穩住經濟增長大局,具有重要意義。
一、《通知》實踐性、針對性突出?!墩袠送稑朔▽嵤l例》第二十六條對招標人設置投標保證金作出了規定,但對投標保證金可采取的形式,僅就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明確了轉出賬戶的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2019年印發《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將限定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只能以現金形式提交的情形列為不合理限制和壁壘。《通知》的出臺,細化完善了行政法規和政策的要求,是對《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國辦發〔2022〕30號)的具體落實。近年來,四川深入推進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接續開展工程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其中,市場主體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就包括一些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受委托提供保證金代收代管服務的平臺機構排斥、限制或拒絕投標人提交保函(保險),指定出具保函、保單的銀行、擔保機構或保險機構,以及不及時退還保證金等。通過治理,全省上下及時清理廢止了招投標領域限制排斥保函(保險)的規范性文件,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對企業反映存在此類問題的單位發出提醒敦促函,逐一督促整改落實。各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公開遴選195家金融機構為投標人提供保函(保險)服務,同步調整電子招投標系統對接金融機構擔保系統,實現各市(州)在線提交投標擔保全覆蓋。協同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行業及時完善標準招標文件,明確設定投標人自行選擇保證金提交形式。目前,全省投標人自主選擇保函(保險)替代現金保證金的標段數超過40%,巴中、雅安、達州等市保函(保險)替代率達到90%以上?!锻ㄖ穼ΠY施策,積極回應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關切,有利于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及相關平臺、服務機構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投標人、中標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利于各級行政監督部門依法開展監管,對于匡正招投標市場風氣、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十分必要。
二、《通知》系統規范了招投標交易擔保行為。《通知》圍繞降低招投標交易成本這一核心,從規范招標文件約定、全面推廣保函(保險)、規范保證金收取和退還、清理歷史沉淀保證金、鼓勵減免政府投資項目投標保證金、鼓勵實行差異化繳納投標保證金、加快完善交易擔保服務體系7個方面對完善招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進行了系統規定,全面覆蓋了招投標活動中涉及交易擔保的各個環節,進一步厘清了招投標交易擔保活動各方主體的權利邊界。比如,要求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證金代收代管服務的平臺、服務機構應當嚴格遵行,包括同時接受現金保證金和銀行保函等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在招標文件中規范約定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形式、金額或比例、收退時間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招標文件和合同中明確約定的保證金收退的具體方式和期限及時退還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交保證金的同時退還保證金本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等;同時,強調相應的禁止性要求,包括嚴禁巧立名目變相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或其他費用,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不得強制要求投標人、中標人繳納現金保證金,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絕投標人、中標人在招標文件約定范圍內自行選擇交易擔保方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保單的銀行、擔保機構或保險機構,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類保證金等。再比如,鼓勵招標人接受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鼓勵使用電子保函,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全面或階段性停止收取或者分類減免投標保證金的政策措施,允許實行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的企事業單位探索試行與集中招標采購范圍對應的集中交易擔保機制,并鼓勵各類銀行、擔保機構、保險機構和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對符合條件的投標人、中標人簡化交易擔保辦理流程、降低服務手續費用,為各地結合實際開展招投標交易擔保制度探索創新減負松綁、創造條件。
三、主動有為抓好《通知》貫徹落實?!锻ㄖ窞楦鞯蒯槍π酝晟普型稑私灰讚V贫?、有效降低招投標交易成本提供了清晰指引,也對各級招投標指導、協調部門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四川省將結合實際,進一步抓好貫徹落實。一是扎實開展清理歷史沉淀保證金專項行動。縝密制定方案,層層壓實責任,按照“誰收取、誰清理、誰退還”的原則,組織督促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證金代收代管服務的平臺和服務機構全面清理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等各類歷史沉淀保證金,做到應退盡退,及時向社會公開清理結果。二是全力落實減免投標保證金各項政策措施。2022年6月,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招投標領域相關工作服務保障穩增長的通知》(川發改法規〔2022〕312號),明確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400萬元以下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全部免收投標保證金、鼓勵免收履約保證金,400萬以上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投標保證金限額由2%調減為1%。1—10月,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接受投標保函(保險)15.48萬筆、擔保金額421.14億元。下一步,我們將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推動相關政策落地見效,同時抓緊制定對政府投資項目以外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和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鼓勵招標人減免投標保證金的政策措施,推動相關舉措惠及更多市場主體。三是加快完善招投標交易擔保服務體系。積極推動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建設,實現與信用中國(四川)、政務一體化、在線審批監管等平臺的數據共享,依法依規整合形成統一的市場主體信息數據庫,為招標人、銀行、擔保機構、保險機構減免投標保證金提供客觀信息依據。加快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嚴格防范、依法懲戒交易擔保違法失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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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 助力穩住經濟增長大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的通知》解讀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