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發改法規規〔2023〕99號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
湖南省水利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2月13日
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管理
第三章 信息登記和核查
第四章 “一代理一評價”及不良行為記錄
第五章 行政處罰及失信聯合懲戒
第六章 其他要求
第七章 附則
2.不規范行為具體情形
附件1
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信息核查表
招標代理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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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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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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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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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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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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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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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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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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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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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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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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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具體事項 |
是否通過(是或否) |
存在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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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標代理機構的登記信息和上傳證明材料是否屬實、是否與原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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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標代理機構與項目負責人、其他專職從業人員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及合同是否仍然有效;是否依法為項目負責人、其他專職從業人員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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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目負責人和其他專職從業人員所持有工程建設類職稱證書是否真實有效(能從網上查詢或已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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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真實,注冊單位與申報單位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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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息發生變更的,是否及時在信息登記系統中予以變更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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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當核實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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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不通過涉及項目 負責人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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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不通過涉及其他 專職從業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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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結論 |
核查通過 □ 核查不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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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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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人 |
年 月 日 |
填寫說明:1.在信息管理系統登記人員信息時,從業人員只能登記在總公司、分公司中的一處,不得同時登記在多處;2.總公司所在地只核查總公司及登記在總公司名下的從業人員信息,分公司所在地只核查分公司及登記在該分公司名下的從業人員信息;3.分公司的核查結果一并計入總公司核查結果。
附件2
不規范行為具體情形
評價環節 |
行為 代碼 |
評價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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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規范行為認定事項 |
不規范行為認定標準 |
認定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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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監管環節 |
BG.1 |
招標代理委托合同簽訂 |
1.未與招標人簽定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14條 |
招標代理收費 |
2.以明顯不合理低價承攬業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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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2 |
招標代理項目組人員 |
1.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的招標代理項目組人員與招標代理委托合同中注明的人員不一致 |
《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7-13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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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變更不符合《監管辦法》規定的,或者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未經招標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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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3 |
委托代理權限 |
1.未經招標人同意,轉讓招標代理業務 |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22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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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 監管環節 |
BG.4 |
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編制 |
1.未完成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等手續,或項目內容、招標方式變更未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就進行招標文件備案或者進場交易預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9條 |
2.應采用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方式的交易項目,未經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同意擅自采用線下交易方式(即紙質標方式) |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監管長效機制規范招標投標活動的意見》(湘政辦發〔2021〕77號)第8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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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規范使用標準文件,應勾選的未勾選、錯誤勾選、應填寫的內容未填寫、擅自修改標準文件不允許修改的內容等情形,按每出現一項錯誤扣分(同類錯誤僅扣一次)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15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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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標人資質設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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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項目基本情況表述不明晰,影響資質、業績、獎項等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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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 監管環節 |
BG.4 |
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編制 |
6.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就同一事項的規定或約定模糊不清或前后不一致,導致評標難以進行或者引發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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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類似工程業績設置不符合省行政監督部門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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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標文件未將否決條款集中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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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標文件中出現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禁止條款,按每出現一項禁止條款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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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政府投資項目委派業主評委未按照省和行業規定執行 |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監管長效機制規范招標投標活動的意見》(湘政辦發〔2021〕77號)第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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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5 |
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內容及發布 |
1.未載明招標人及其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或者填寫錯誤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1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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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載明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文件的辦法等事項,或者填寫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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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載明潛在投標人訪問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網址和方法,或者填寫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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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招標代理機構原因未將數據電文形式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加載至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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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6 |
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 |
1.招標文件澄清、修改時增加或者刪除否決性條款,未將修改后完整的否決性條款集中載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1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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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一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因代理機構原因澄清或修改次數超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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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 監管環節 |
BG.7 |
招標項目技術標準、合同條款編制 |
1.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未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19條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26條 |
2.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技術標準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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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標文件引用失效的技術規范、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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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未載明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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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8 |
資格預審辦法、評標辦法編制 |
1.資格預審文件未載明資格預審條件、標準和方法 |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8條、第28條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19條、第2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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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格預審辦法選取不符合省行政監督部門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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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標文件未明確規定所有評審因素,或者未將評審因素進行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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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評標辦法選取不符合省行政監督部門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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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評標辦法的具體指標選取不符合省行政監督部門的規定,按每出現一項錯誤扣分(同類錯誤僅扣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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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9 |
招標文件中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最高投標限價等內容 |
1.招標文件未載明投標有效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58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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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起算時間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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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投標保證不符合《湖南省省本級公共資源交易保證金統一管理辦法》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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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與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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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標文件中載明的履約保證金不符合省行政監督部門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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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標項目設有最高投標限價,但招標文件中未明確最高投標限價具體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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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評標環節 |
BG.10 |
招標代理項目組人員 |
1.參加開標評標環節的招標代理項目組人員與招標代理委托合同中注明的人員不一致 |
《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7-13條 |
2.項目負責人沒有按要求到場組織開標評標、處理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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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11 |
開標 |
1.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做好開標準備工作,導致無法開標或者開標延誤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4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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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標代理機構在交易平臺上錄入信息有誤,導致無法開標或者開標延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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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標代理機構不按規定程序、公告時間開標,擅自提前或延遲開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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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紙質標項目在投標截止時間后仍接受投標文件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3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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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投標人在開標現場提出的異議,未按規定作出答復或者未按規定制作記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4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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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專家抽取申請信息填寫不完整或有錯誤影響專家抽取工作正常進行,或者影響專家報酬支付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4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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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實行資格預審的項目,招標人在進行資格審查時,改變載明的資格條件或者以沒有載明的資格條件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招標代理機構未發現 |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8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1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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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因工作失誤、投標資格認定錯誤(如投標保函核對等)導致投標人的投標被錯誤拒絕或接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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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未按規定完整記錄開標情況并形成開標記錄表、未及時將開標記錄情況發送至評標委員會,影響評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48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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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開標結束后,未按交易中心有關規定將樣品或紙質評審資料等送入評標區,影響評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48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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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評標環節 |
BG.12 |
評標 |
1.按規定應當采取遠程異地評標的項目,因招標代理機構原因未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
《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暫行管理辦法》第4條 |
2.招標代理機構未向或未及時向評標委員會提供評標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數據,或提供的重要信息和數據帶有明示或者暗示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 |
《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1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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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標代理機構在交易平臺上錄入信息有誤,導致無法正常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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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代理機構對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澄清問題回復錯誤,影響評標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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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交易中心現場,違規打探評標專家信息,或者違規與專家接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48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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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13 |
專家報酬支付 |
1.不按規定標準和方式支付專家報酬,或者向專家以外人員支付勞務費 |
《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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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后監管 環節 |
BG.14 |
資格預審結果通知 |
1.資格預審結束后,因招標代理機構原因未及時向資格預審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 |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9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0條 |
2.資格預審結束后,因招標代理機構原因未將資格預審結果告知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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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資格預審結束后,因招標代理機構原因泄露通過資格預審申請人的名稱和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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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15 |
中標候選人和中標結果公示 |
1.招標人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因招標代理機構原因未發布中標候選人公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5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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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使用行政監督部門頒發的標準文件編制中標候選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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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接受不符合異議程序的質疑,且以此為理由暫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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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后監管 環節 |
BG.16 |
中標通知書發放及招標情況備案 |
1.提交的招標情況備案資料不符合行政監督部門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45條、第47條 |
2.篡改招標情況備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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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標人確定后,因招標代理機構原因未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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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17 |
保證金退還 |
1.未及時申請發起保證金退還手續,或無故拖延保證金退還時間的,或項目存在異常情況時沒有及時暫停保證金退還而導致退款 |
《湖南省省本級公共資源交易保證金統一管理辦法》第13-15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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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18 |
標后稽查 |
1.對行政監督部門標后稽查中查閱資料、調查有關情況的行為不積極配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7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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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標后稽查中未按要求及時提供資料及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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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投訴 環節 |
BG.19 |
招標代理項目組人員 |
1.處理異議或者協助投訴處理的招標代理項目組人員與招標代理委托合同中注明的人員不一致 |
《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7-13條 |
2.項目負責人沒有按要求參與異議處理或者協助投訴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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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20 |
處理異議 |
1.因招標代理機構原因對潛在投標人、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依法遞交的書面異議予以拒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2條、第5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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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招標代理機構原因未依法對符合條件的異議作出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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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21 |
協助投訴處理 |
1.對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中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調查有關情況的行為不積極配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7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62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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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按要求及時提供資料及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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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環節 |
BG.22 |
存在違法違規情形,但因情節輕微,不予認定嚴重失信行為記錄、不予行政處罰或不予認定不良行為記錄的 |
1.存在違法違規情形,但因情節輕微,不予認定嚴重失信行為記錄、不予行政處罰或不予認定不良行為記錄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23-33條 |
BG.23 |
招標代理項目組人員 |
1.非本項目成員辦理招標代理業務的 |
《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7-13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