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發改法規規〔2023〕100 號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南省水利廳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3 年 2 月 13 日
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項目負責人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
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標準
一、綜合指標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信用評價標準 |
信息獲取方式 |
申報時間 |
基本情況 |
信息核查 |
招標代理機構在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信息管理系統登記信息核查中獲核查 通過的,得 10 分, 核查不通過的,得 0 分。 |
從信息管理系統獲取 |
需按規定登 記,并及時更 新登記信息 |
從業人員 |
有效項目負責人 |
有效項目負責人 5 人以上的, 得 5 分; 3-5 人的, 得 3 分; 1-2 人的, 得 1 分; 無有效項目負責人的,得 0 分。上述有效項目負責人是指在信息管理系 統上登記為項目負責人,且近一年內代理的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的項 |
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獲取 |
無需申報 |
納稅信用 |
納稅信用等級 |
最新公布的納稅信用評價等級為 A 的得 10 分,B 級的得 8 分,M 級的得 6 分, C 級的得 4 分, D 級的得 0 分。未提供的, 得 0 分。 |
從信用湖南網站獲取 |
無需申報 |
不良信用行為 |
因招標代理業務 |
1、招標代理機構或企業法定代表人因本機構招標代理業務中的違法犯罪行 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每件扣 20 分, 扣完為止;招標代理機構的信用 等級直接列為 C 級。 |
從省公共資源交易行 政監督平臺(信用信 息系統) 或行業行政 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
因招標代理業務 |
1、招標代理機構或企業法定代表人因本機構招標代理業務中的違法犯罪行 為被列入“黑名單”管理或認定為嚴重失信行為、在懲戒期內的, 每件扣 15 分,扣完為止; 招標代理機構的信用等級直接列為 C 級。 |
從省公共資源交易行 政監督平臺(信用信 息系統) 或行業行政 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不良信用行為 |
被法院列為失信 被執行人 |
招標代理機構或企業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每件 扣 8 分。失信被執行人依法完成信用修復、不再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的, 不再扣分。 |
從信用湖南網站獲取 |
無需申報 |
行政處罰 |
招標代理機構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招標代理機構在我省執業的項目負責人、 專職從業人員因本機構招標代理業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在處 罰期限以內的(無處罰期限的,在受到行政處罰一年以內的), 每件扣 5 分, 扣完為止。 |
從省公共資源交易行 政監督平臺(信用信 息系統) 或行業行政 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
不良行為記錄 |
招標代理機構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招標代理機構在我省執業的項目負責人、 專職從業人員因本機構招標代理業務中存在《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 員監督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被行政監督部門認定且在公示期 內的, 每件扣 3 分, 扣完為止; 存在《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 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一般不良行為, 被行政監督部門認定且在公示期內的, 每件扣 1 分,扣完為止。 |
從信息管理系統、省 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 督平臺(信用信息系 統)或行業行政監督 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二、行業指標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信用評價標準 |
信息獲取方式 |
申報時間 |
招標代理業績 |
招標代理業績 |
近一年內, 招標代理機構有 1 個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的招標代 理項目業績的,得 15 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一個招標代理項目業績, 加 1 分。(計入招標代理業績的項目以發放中標通知書為準。) |
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一代理一評價 (-30~ 0 分) |
一代理一評價 (-30~ 0 分) |
近一年內,招標代理機構所代理項目的“一代理一評價”累計扣分。 每發現存在一個不規范行為扣 0.5 分。具體扣分情形見《湖南省招標 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
從信息管理系統、省公共資源交 易行政監督平臺(信用信息系 統)或行業行政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交易現場行為 (-5~ 0 分) |
交易現場行為 (-5~ 0 分) |
近一年內,招標代理機構因違反交易場所現場管理規定的累計扣分。 違反交易場所現場管理規定的行為每發生一次扣 0.2 分。具體扣分情 形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制定。 |
從信息管理系統、省公共資源交 易行政監督平臺(信用信息系 統)或行業行政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湖南省招標代理業務項目負責人信用評價標準
一、綜合指標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信用評價標準 |
信息獲取方式 |
申報時間 |
基本情況 |
信息登記 |
在信息管理系統完成信息登記的, 得 10 分;未完成信息登記的,得 0 分。 |
從信息管理系統獲取 |
需督促招標代理機構按規定登記, 并及時更新登記信息 |
信息核查 |
人員有關信息在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信息管理系統登記信息核查中獲 核查通過的,得 10 分; 核查不通過的,得 0 分。 |
從信息管理系統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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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用行為(40 分,扣完即止) |
因招標代理業務 |
項目負責人因招標代理業務中的違法犯罪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每件扣 20 分, 扣完為止。 |
從省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平臺(信用信息系統)或行業行政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因招標代理業務 |
項目負責人因招標代理業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列入“黑名單”管理或 認定為嚴重失信行為、在懲戒期內的,每件扣 15 分,扣完為止。 |
從省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平臺(信用信息系統)或行業行政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
被法院列為失信 被執行人 |
項目負責人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每件扣 10 分。失信 被執行人依法完成信用修復、不再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的,不再扣分。 |
從信用湖南網站獲取 |
無需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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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招標 代理業務) |
項目負責人因招標代理業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在處罰期 限以內的(無處罰期限的,在受到行政處罰一年以內的),每件扣 10 分,扣完為止。 |
從省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平臺(信用信息系統)或行業行政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
不良信用行為(40 分,扣完即止) |
不良行為記錄 |
項目負責人存在《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中規 定的嚴重不良行為,被行政監督部門認定且在公示期內的,每件扣 6 分, 扣完為止; 存在《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中規 定的一般不良行為,被行政監督部門認定且在公示期內的,每件扣 2 分, 扣完為止。(因同一事由被認定為不良行為的不重復計算) |
從信息管理系統、省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平臺(信用信息系統)或行業行政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二、行業指標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信用評價標準 |
信息獲取方式 |
申報時間 |
招標代理業績 |
招標代理業績 |
近一年內, 項目負責人有 1 個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的招標代理項 目業績的, 得 20 分, 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一個招標代理項目業績, 加 1 分。(計入招標代理業績的項目以發放中標通知書為準。) |
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一代理一評價 (-35~ 0 分) |
一代理一評價 (-35~ 0 分) |
近一年內,項目負責人所代理項目的“一代理一評價”累計扣分。每發 現存在一個不規范行為扣 0.5 分。具體扣分情形見《湖南省招標代理機 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
從信息管理系統、省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平臺(信用信息系統)或行業行政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
交易現場行為 (-5~ 0 分) |
交易現場行為 (-5~ 0 分) |
近一年內,因違反交易場所現場管理規定的累計扣分。違反交易場所現 場管理規定的行為每發生一次扣 0.2 分。具體扣分情形由省公共資源交 易中心牽頭制定。 |
從信息管理系統、省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平臺(信用信息系統)或行業行政監督平臺獲取 |
無需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