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提出了12項具體任務措施。其中明確,鼓勵社會團體發揮對市場需求反應快速的優勢,制定一批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優化標準供給結構,促進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加快成長。鼓勵在產業政策制定以及行政管理、政府采購、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工作中適用團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