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制上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行為的規范和完善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不斷深入貫徹,政府采購工作的不斷推進,政府采購項目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政府采購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節省開支、扼制腐敗等方面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在項目評審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它決定了政府采購的最終結果。然而,隨著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社會法制化程度不斷提高,政府采購評審項目日益復雜,在實際工作中,評審專家的行為規范和管理都比較困難,是處在工作當中的薄弱環節;如不加以科學管理和行為規范,就會影響政府采購的公平、公正,也制約了政府采購制度的順利發展。
政府采購項目評審本身屬于有目的、有組織地在短期內依法強制性地對某項采購項目做出評價,具有依法性、短期性、強制性的特點。評審專家對一個政府采購項目評出客觀、公正的成交結果必然會得到采購人和供應商的廣泛認同或市場的承認;相反,則會有損政府采購評標專家的聲譽和政府采購機關的形象。因此,如何依法加強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管理,達到規范政府采購專家評審,提高政府采購評審質量,真正實現政府采購公平與公正有著非常重要的作邸
當前,在政府采購領域不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的問題,如何增強政府采購機構在執法中的權威性和公正性,增強法律對評審專家的制約,加強執法的嚴肅性,是政府采購領域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一是作為政府采購的監督劾聿棵牛完善專家管理規定,細化監管操作規程,建立管理與使用相協調、權利和義務相對等的管理制度。政府采購監管機構要加強對任何一個政府采購項目的監管,對評審專家進行全方位的監督。一是引入對評審專家的監督、制衡、考核、評價、獎懲、退出機制,切實解決專家權責不對畚侍猓歡是細化對評審專家的違規處罰情形的認定,明確監管責任人,縮小評審專家的自由裁量權,杜絕評審過程中不負責任、胡亂評審的現象。
二是動員廣大供應商提高法治意識,特別要提高對各個投標環節的法治意識,有針對性地向政府采購機構揭露并投訴評審專家在郾輳ㄑ標)過程所出現的問題,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要明確各方責任,減少誤解和避免糾紛。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試行成立供應商協會,以提高自己在政府采購中的地位、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
三是加強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培訓、教育和管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雖然代表著學術(技術)權威,但對于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內履行好自己的義務和職責,應該說有先天的不足,因此加強評審專家隊伍的建設是一個刻不容緩的任務,要加強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上崗前的專門培訓,建議采用試用期制度,經過一個時期的考察考核,才能確認評審專家參與政府采購評審資格。對于已成為政府采購的評審專家來說,要進行動態的管理,對于違背《政府采購法》的言行,要進行認真查處,并進入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黑名單”或進行更為嚴厲的處罰。
同樣對于主持評審的招標人也需要進行培訓,以便于組織參與評審的人員能夠緊緊圍繞評審的目標來進行,能夠控制評審活動的節奏,提高評審效率。
四是把評審專家的管理納入政府采購績效評估體系中。對評審專家管理的評估要細分評估指標,并納入到政府采購績效評估體系。具體說來,首先,把評審專家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作為政府采購績效評估重要指標,并進行考核和評估;其次,把評審專家管理的技術手段和硬件的投入作為評估的重要內容,并確定其適當的比例權重,納歸到考核體系中。再次,把對專家評審的投訴率和專家的違法違規率作為重要參考指標,并納入評估體系中??傊?,要把對評審專家管理制度與管理的實踐納入到整個政府采購行У鈉攔撈逑抵中,以確保評審專家管理的長效機制。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行為規范是政府采購工作規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充分體現政府采購活動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是采購結果合法有效的根本保障。對政府采購專家評審活動加強監督制約,規范專家執業行為,加強專家培訓考核,健全專家評審承諾制度、評審現場信息反饋制度,執行評審回避制度,確保政府采購評審活動客觀公正,評審結果合法有效,真實地體現政府采購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以提高政府采購工作質量,維護好政府采購形象,有利于政府采購制度的推進和政府采購工作的健康空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