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進場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
湘發改法規〔2017〕1236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關于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63號)、《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改委等14部委2015年39號令)、《=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商務部2014年第1號令)、《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15]95號)的規定,為加快落實和規范我省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進場交易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進場交易制度。我省范圍內按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應當進行國際招標的機電產品招標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非國有資金項目或特殊情況項目(非基本建設項目、非技術改造項目場地受限等)除外。
二、項目進場要求。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的開標、評標等〕』疃須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場進行,其他業務流程不變,按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和省商務廳管理要求辦理。在本通知發布之前已完成建檔備案的國際招標項目,按原確定的開評標地點組織開標、評標活動。
三、強化交易服務能力。提供機電產」際招標項目進場交易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加強和規范交易服務,明確辦理流程、安排場地、對接相關信息數據,為行政監管部門提供所需信息服務,做好開標、評標活動全程見證工作。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國際招標項目的入場交易費等費用。各代理機構應加強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低ㄏ謂櫻了解進場交易的相關流程,認真做好進場交易相關準備工作,確保國際招標項目的順利實施。
四、嚴格監督管理。省商務廳進一步加強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交易的行政監管,依法對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省發改委進一步加強交易活動進場工作的指導和〈伲協調相關工作事宜。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商務廳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