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和招標投標法的修訂,國家已取消“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行政許可事項。現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18年第2號)轉發你們,請遵照執行。我委即日起不再辦理“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相關業務事項 特此通知。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18年第2號)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