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水利局采納審計建議,在充分調研論證和廣泛征集意見的基礎上,印發實施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規范全市水利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管理立下了規矩。
2016年以來,常德市審計局在對全市水利部門、農村飲水安全資金、水資源保護等項目的審計中,發現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與監督不規范,主要表現在項目封閉運行、評標敷衍塞責、企業轉包分包、監理流于形式、論證不夠嚴謹等問題,據此向市政府提交審計信息,提出了加快推進水利系統施工、設計、監理、招標代理等單位的改制脫鉤,加快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的建設,加大監管力度,嚴硎諧∽既耄建立更加嚴格的企業誠信管理制度等建議。同時,會同政府督查室持續跟蹤上述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促使水利部門在較短的時間內出臺了《意見》。
《意見》從八個方面加強了管理,一是嚴格依法招標,完善招標事項核準制度,明確規定了邀標的適用情形。二硨俠砘分標段,組建或完善各縣市區水利建設管理中心,實現監督與建設“兩權分離”。三是規范招標文件編制,嚴禁以不合理方式排斥潛在投標人。四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范招投標參與各方行為,評標委員會從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五是推行進場交易,積極推淼繾踴招標,全部使用國有資金以及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和監理招標一律實行電子招投標。六是完善備案程序,規范備案工作,加強對備案文件的合法性審查。七是規范中標公示事項,健全投訴處理機制。八是明確監管責任,加強招投標后續監管,嚴格硎嫡型侗晡シㄎス嫘形記錄公告制度,及時公布有關責任主體的違法行為。